兴蓉环境: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临时受托管理
发布日期:2024-11-05 02:33 点击次数:165
债券代码:149193.SZ 债券简称:20兴蓉01
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并相
应修订《公司章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七路751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
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
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
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
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
途。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8月6日(如遇非交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
日为2023年8月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司流动资金。
二、重大事项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并于近日公告了《关于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的议案》。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6人因个人主动辞职或职务变动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公司应回购注销其所持限制性股票合计56万股;1名激励对象因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个人考核未完全达标,公司应回购注销其该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1,600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6.16万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
总 股 本 的0.0188% 。 股份注 销 完成后 ,公司总股 本由 2,984,996,321 股变更 为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将导致发行人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
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
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发行人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司
联系人:程诗苑
邮编:610041
传真:028-85007801
联系电话:028-85293300-8232
联系邮箱:xrec000598@cdxrec.com
约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验资及完成情况
公司已支付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0月8日办理完成。
(四)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和公司偿债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
公告出具日,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有息负债均按时还本付息。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20兴蓉0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公告所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以及
发行人关于20兴蓉01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
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20兴蓉01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
断。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临时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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